1. 為什麼農民挖到烏木 撿到天然重金屬,尋到文物國家都要求上交 是不是我撿了一塊石頭帶回家國
你不說沒人知道你撿了,因為別人知道了心裡肯定妒忌了,就會說是國家的了等等應該上交的話了,交是人情,不交是本分阿,個人認為。
2. 如果在野外撿到古代的東西需要上交國家嗎
那就看你有無愛國情懷了
3. 撿到電纜並賣掉 犯什麼罪
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罪
4. 我撿到錢了,要不要上交給國家
不當得利,應予以返還,否則查到你也要付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當然,你要是不交,沒查到,還是賺了一筆,不過有些昧著良心啊!
你自己看吧。
5. 我在井下撿到電纜犯法嗎
兄弟,這是個很可笑的問題,類比是銀行撿錢犯法嗎?
井下電纜,是投資單位的財產,即使報廢的,產權還是投資單位的,是不能「撿」的。
6. 如果你撿到一塊寶石。拿給專家鑒定之後。說這是國家公物,必須上交。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只能是上交國家了,因為它屬於國家的,國家會給你獎勵,你不應該這樣aqui te amo。
7. 哪條法律規定撿到東西要上交
分撿到什麼東西,如果是他人遺失物或者國家所有的埋藏物等是需要返還和上交的。
8. 撿到國家公共財產缺沒有上交屬於犯罪嗎
如果定義為國家公共財產,且有證據顯示你沒有上交占為己有,可以認定為侵佔國家公共財產犯罪!
9. 拾得遺失物為什麼要上交給國家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你丟了東西也希望
別人撿到還給你啊!
物權法也有規定的,
拾得遺失物要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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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
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返還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 收到遺失物的處理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 遺失物保管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拾金不昧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第一百一十三條 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
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條 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規定
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文物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10. 撿到文物是不是一定要上交國家
這得看自己的覺悟了,
一般是得上交國家的,
如果文物是私人的,
對方在尋找,
就應該歸還給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