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三個十條指什麼
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十項承諾」
1. 城市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90%,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96%;農村地區:供電可靠率和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經國家電網公司核定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公布承諾指標。
2. 提供24小時電力故障報修服務,供電搶修人員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城區范圍45分鍾;農村地區90分鍾;特殊邊遠地區2小時。
3. 供電設施計劃檢修停電,提前7天向社會公告。對欠電費客戶依法採取停電措施,提前7天送達停電通知書,費用結清後24小時內恢復供電。
4. 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電價和收費政策,及時在供電營業場所和網站公開電價、收費標准和服務程序。
5. 供電方案答復期限:居民客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電力客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客戶不超過30個工作日。
6. 裝表接電期限:受電工程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後,居民客戶3個工作日內送電,非居民客戶5個工作日內送電。
7. 受理客戶計費電能表校驗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測結果。客戶提出抄表數據異常後,7個工作日內核實並答復。
8. 當電力供應不足,不能保證連續供電時,嚴格按照政府批準的有序用電方案實施錯避峰、停限電。
9. 供電服務熱線「95598」24小時受理業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和電力故障報修。
10. 受理客戶投訴後,1個工作日內聯系客戶,7個工作日內答復處理意見。
員工服務「十個不準」
1. 不準違規停電、無故拖延送電。
2. 不準違反政府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准向客戶收費。
3. 不準為客戶指定設計、施工、供貨單位。
4. 不準違反業務辦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戶重復往返。
5. 不準違反首問負責制,推諉、搪塞、怠慢客戶。
6. 不準對外泄露客戶個人信息及商業秘密。
7. 不準工作時間飲酒及酒後上崗。
8. 不準營業窗口擅自離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 不準接受客戶吃請和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10. 不準利用崗位與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調度交易服務「十項措施」
1. 規范《並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的簽訂與執行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調度交易,依法維護電網運行秩序,為並網發電企業提供良好的運營環境。
2. 按規定、按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調度交易信息;按規定、按時向發電企業和社會公眾披露調度交易信息。
3. 規范服務行為,公開服務流程,健全服務機制,進一步推進調度交易優質服務窗口建設。
4. 嚴格執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發電量調控目標,合理安排發電量進度,公平調用發電機組輔助服務。
5. 健全完善問詢答復制度,對發電企業提出的問詢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接到問詢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告知發電企業,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工作日。
6. 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願,嚴格遵守政策規則,公開透明組織各類電力交易,按時准確完成電量結算。
7.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小火電關停計劃,做好清潔能源優先消納工作,提高調度交易精益化水平,促進電力系統節能減排。
8. 健全完善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與用電客戶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加強技術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重大技術問題,保障電力可靠有序供應。
9.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調度規程,優化新機並網服務流程,為發電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新機並網及轉商運服務。
10. 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工作人員「五不準」規定》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交易機構服務准則》,聘請「三公」調度交易監督員,省級及以上調度交易設立投訴電話,公布投訴電子郵箱。
❷ 國家電網公司新「三個十條」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十項承諾」
1. 城市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90%,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農村地區:供電可靠率和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經國家電網公司核定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公布承諾指標。
2. 提供24小時電力故障報修服務,供電搶修人員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城區范圍45分鍾;農村地區90分鍾;特殊邊遠地區2小時。
3. 供電設施計劃檢修停電,提前7天向社會公告。對欠電費客戶依法採取停電措施,提前7天送達停電通知書,費用結清後24小時內恢復供電。
4. 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電價和收費政策,及時在供電營業場所和網站公開電價、收費標准和服務程序。
5. 供電方案答復期限:居民客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電力客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客戶不超過30個工作日。
6. 裝表接電期限:受電工程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後,居民客戶3個工作日內送電,非居民客戶5個工作日內送電。
7. 受理客戶計費電能表校驗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測結果。客戶提出抄表數據異常後,7個工作日內核實並答復。
8. 當電力供應不足,不能保證連續供電時,嚴格按照政府批準的有序用電方案實施錯避峰、停限電。
9. 供電服務熱線「95598」24小時受理業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和電力故障報修。
10. 受理客戶投訴後,1個工作日內聯系客戶,7個工作日內答復處理意見。
員工服務「十個不準」
1. 不準違規停電、無故拖延送電。
2. 不準違反政府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准向客戶收費。
3. 不準為客戶指定設計、施工、供貨單位。
4. 不準違反業務辦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戶重復往返。
5. 不準違反首問負責制,推諉、搪塞、怠慢客戶。
6. 不準對外泄露客戶個人信息及商業秘密。
7. 不準工作時間飲酒及酒後上崗。
8. 不準營業窗口擅自離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 不準接受客戶吃請和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10. 不準利用崗位與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調度交易服務「十項措施」
1. 規范《並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的簽訂與執行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調度交易,依法維護電網運行秩序,為並網發電企業提供良好的運營環境。
2. 按規定、按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調度交易信息;按規定、按時向發電企業和社會公眾披露調度交易信息。
3. 規范服務行為,公開服務流程,健全服務機制,進一步推進調度交易優質服務窗口建設。
4. 嚴格執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發電量調控目標,合理安排發電量進度,公平調用發電機組輔助服務。
5. 健全完善問詢答復制度,對發電企業提出的問詢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接到問詢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告知發電企業,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工作日。
6. 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願,嚴格遵守政策規則,公開透明組織各類電力交易,按時准確完成電量結算。
7.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小火電關停計劃,做好清潔能源優先消納工作,提高調度交易精益化水平,促進電力系統節能減排。
8. 健全完善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與用電客戶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加強技術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重大技術問題,保障電力可靠有序供應。
9.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調度規程,優化新機並網服務流程,為發電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新機並網及轉商運服務。
10. 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工作人員「五不準」規定》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交易機構服務准則》,聘請「三公」調度交易監督員,省級及以上調度交易設立投訴電話,公布投訴電子郵箱。
❸ 國家電網公司新三個十條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為貫徹國務院及國抄家有關部門襲安全生產工作各項部署,落實公司2011年安全工作意見和基建工作會議精神,以防止發生基建安全事故為目標,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為中心,國網公司決定開展「三抓一鞏固」(抓制度執行,抓措施落實,抓監護到位,鞏固基建安全基礎)基建安全主題活動,為確保主題活動取得實效,公司制定了《「三抓一鞏固」基建安全主題活動 30 項重點措施》,確保指導意見及重點措施的有效落實,是主題活動的主要工作內容。
❹ 新國網三個十條內容中第一條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96%,沒有不低於3個字嗎
城市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90%,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96%;農村地區:供電可靠率和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經國家電網公司核定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公布承諾指標。
❺ 新國家電網三個十條內容
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十項承諾」
1. 城市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90%,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96%;農村地區:供電可靠率和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經國家電網公司核定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公布承諾指標。
2. 提供24小時電力故障報修服務,供電搶修人員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城區范圍45分鍾;農村地區90分鍾;特殊邊遠地區2小時。
3. 供電設施計劃檢修停電,提前7天向社會公告。對欠電費客戶依法採取停電措施,提前7天送達停電通知書,費用結清後24小時內恢復供電。
4. 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電價和收費政策,及時在供電營業場所和網站公開電價、收費標准和服務程序。
5. 供電方案答復期限:居民客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電力客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客戶不超過30個工作日。
6. 裝表接電期限:受電工程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後,居民客戶3個工作日內送電,非居民客戶5個工作日內送電。
7. 受理客戶計費電能表校驗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測結果。客戶提出抄表數據異常後,7個工作日內核實並答復。
8. 當電力供應不足,不能保證連續供電時,嚴格按照政府批準的有序用電方案實施錯避峰、停限電。
9. 供電服務熱線「95598」24小時受理業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和電力故障報修。
10. 受理客戶投訴後,1個工作日內聯系客戶,7個工作日內答復處理意見。
員工服務「十個不準」
1. 不準違規停電、無故拖延送電。
2. 不準違反政府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准向客戶收費。
3. 不準為客戶指定設計、施工、供貨單位。
4. 不準違反業務辦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戶重復往返。
5. 不準違反首問負責制,推諉、搪塞、怠慢客戶。
6. 不準對外泄露客戶個人信息及商業秘密。
7. 不準工作時間飲酒及酒後上崗。
8. 不準營業窗口擅自離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 不準接受客戶吃請和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10. 不準利用崗位與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調度交易服務「十項措施」
1. 規范《並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的簽訂與執行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調度交易,依法維護電網運行秩序,為並網發電企業提供良好的運營環境。
2. 按規定、按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調度交易信息;按規定、按時向發電企業和社會公眾披露調度交易信息。
3. 規范服務行為,公開服務流程,健全服務機制,進一步推進調度交易優質服務窗口建設。
4. 嚴格執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發電量調控目標,合理安排發電量進度,公平調用發電機組輔助服務。
5. 健全完善問詢答復制度,對發電企業提出的問詢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接到問詢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告知發電企業,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工作日。
6. 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願,嚴格遵守政策規則,公開透明組織各類電力交易,按時准確完成電量結算。
7.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小火電關停計劃,做好清潔能源優先消納工作,提高調度交易精益化水平,促進電力系統節能減排。
8. 健全完善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與用電客戶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加強技術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重大技術問題,保障電力可靠有序供應。
9.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調度規程,優化新機並網服務流程,為發電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新機並網及轉商運服務。
10. 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工作人員「五不準」規定》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交易機構服務准則》,聘請「三公」調度交易監督員,省級及以上調度交易設立投訴電話,公布投訴電子郵箱
❻ 國家電網新三個十條內容是什麼
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十項承諾」
1. 城市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90%,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96%;農村地區:供電可靠率和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經國家電網公司核定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公布承諾指標。
2. 提供24小時電力故障報修服務,供電搶修人員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城區范圍45分鍾;農村地區90分鍾;特殊邊遠地區2小時。
3. 供電設施計劃檢修停電,提前7天向社會公告。對欠電費客戶依法採取停電措施,提前7天送達停電通知書,費用結清後24小時內恢復供電。
4. 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電價和收費政策,及時在供電營業場所和網站公開電價、收費標准和服務程序。
5. 供電方案答復期限:居民客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電力客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客戶不超過30個工作日。
6. 裝表接電期限:受電工程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後,居民客戶3個工作日內送電,非居民客戶5個工作日內送電。
7. 受理客戶計費電能表校驗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測結果。客戶提出抄表數據異常後,7個工作日內核實並答復。
8. 當電力供應不足,不能保證連續供電時,嚴格按照政府批準的有序用電方案實施錯避峰、停限電。
9. 供電服務熱線「95598」24小時受理業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和電力故障報修。
10. 受理客戶投訴後,1個工作日內聯系客戶,7個工作日內答復處理意見。
員工服務「十個不準」
1. 不準違規停電、無故拖延送電。
2. 不準違反政府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准向客戶收費。
3. 不準為客戶指定設計、施工、供貨單位。
4. 不準違反業務辦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戶重復往返。
5. 不準違反首問負責制,推諉、搪塞、怠慢客戶。
6. 不準對外泄露客戶個人信息及商業秘密。
7. 不準工作時間飲酒及酒後上崗。
8. 不準營業窗口擅自離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 不準接受客戶吃請和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10. 不準利用崗位與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調度交易服務「十項措施」
1. 規范《並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的簽訂與執行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調度交易,依法維護電網運行秩序,為並網發電企業提供良好的運營環境。
2. 按規定、按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調度交易信息;按規定、按時向發電企業和社會公眾披露調度交易信息。
3. 規范服務行為,公開服務流程,健全服務機制,進一步推進調度交易優質服務窗口建設。
4. 嚴格執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發電量調控目標,合理安排發電量進度,公平調用發電機組輔助服務。
5. 健全完善問詢答復制度,對發電企業提出的問詢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接到問詢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告知發電企業,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工作日。
6. 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願,嚴格遵守政策規則,公開透明組織各類電力交易,按時准確完成電量結算。
7.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小火電關停計劃,做好清潔能源優先消納工作,提高調度交易精益化水平,促進電力系統節能減排。
8. 健全完善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與用電客戶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加強技術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重大技術問題,保障電力可靠有序供應。
9.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調度規程,優化新機並網服務流程,為發電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新機並網及轉商運服務。
10. 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工作人員「五不準」規定》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交易機構服務准則》,聘請「三公」調度交易監督員,省級及以上調度交易設立投訴電話,公布投訴電子郵箱。 參考資料:國家電網公司
❼ 新國十條的內容是什麼
一是構築保險民生保障網,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創新養老保險產品服務,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
二是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功能,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發揮責任保險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
三是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提高災害救助參與度。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建立巨災保險制度。
四是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創新支農惠農方式。積極發展農業保險,拓展「三農」保險的廣度和深度。
五是拓展保險服務功能,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的獨特優勢,促進保險市場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協調發展,推動保險服務經濟結構調整,加大保險業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力度。
六是推進保險業改革開放,全面提升行業發展水平。深化保險行業改革,提升保險業對外開放水平,鼓勵保險產品服務創新,加快發展再保險市場,充分發揮保險中介市場作用。
七是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防範化解風險。推進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加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八是加強基礎建設,優化保險業發展環境。全面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保險業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全社會的保險意識,在全社會形成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的氛圍。
九是完善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建立保險監管協調機制,鼓勵政府通過多種方式購買保險服務,研究完善促進現代保險服務業加快發展的稅收政策。
新國十條《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促進現代保險服務業有序健康發展。
(7)國家電網新三個十條內容是什麼擴展閱讀
新國十條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市場主導、政策引導。對商業化運作的保險業務,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對具有社會公益性、關系國計民生的保險業務,創造低成本的政策環境,給予必要的扶持。
對服務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具有積極作用但目前基礎薄弱的保險業務,更好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
二是堅持改革創新、擴大開放。全面深化保險業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對內對外開放水平,引進先進經營管理理念和技術,釋放和激發行業持續發展和創新活力。增強保險產品、服務、管理和技術創新能力,促進市場主體差異化競爭、個性化服務。
三是堅持完善監管、防範風險。完善保險法制體系,加快推進保險監管現代化,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市場秩序。處理好加快發展和防範風險的關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❽ 國家電網公司兩個「十條」內容是什麼謝謝
國家電網公司「三個十條」內容
(一)國家電網公司員工服務「十個不準」
1.不準違反規定停電、無故拖延送電。
2.不準自立收費項目、擅自更改收費標准。
3.不準為客戶指定設計、施工、供貨單位。
4.不準對客戶投訴、咨詢推諉塞責。
5.不準為親友用電謀取私利。
6.不準對外泄漏客戶的商業秘密。
7.不準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
8.不準接受客戶組織的宴請、旅遊和娛樂活動。
9.不準工作時間飲酒。
10.不準利用工作之便謀取其它不正當利益。
(二)國家電網公司「三公」調度「十項措施」
1.堅持依法公開、公平、公正調度,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2.遵守《電力監管條例》,每季度向有關電力監管機構報告「三公」調度工作情況。
3.頒布《國家電網公司「三公」調度工作管理規定》,規范「三公」調度管理。
4.嚴格執行購售電合同及並網調度協議,科學合理安排運行方式。
5.統一規范調度信息發布內容、形式和周期,每月10日統一更新網站信息。
6.建立問詢答復制度,對並網發電廠提出的問詢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7.完善網廠聯系制度,每年至少召開兩次網廠聯席會議。
8.聘請「三公」調度監督員,建立外部監督機制。
9.建立責任制,嚴格監督檢查,將「三公」調度作為評價調度機構工作的重要內容。
10.嚴肅「三公」調度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工作人員「五不準」規定》。
(三)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十項承諾」
1.城市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90%,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不低於96%;農村地區:供電可靠率和居民客戶電壓合格率,經國家電網公司核定後,由各省(市、區)電力公司公布承諾指標。
2.供電營業場所公開電價、收費標准和服務程序。
3.供電方案答復期限:居民客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電力客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客戶不超過30個工作日。
4.城鄉居民客戶向供電企業申請用電,受電裝置檢驗合格並辦理相關手續後,3個工作日內送電。
5.非居民客戶向供電企業申請用電,受電工程驗收合格並辦理相關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送電。
6.當電力供應不足,不能保證連續供電時,嚴格執行政府批準的限電序位。
7.供電設施計劃檢修停電,提前7天向社會公告。
8.提供24小時電力故障報修服務,供電搶修人員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為:城區范圍45分鍾;農村地區90分鍾;特殊邊遠地區2小時。
9.客戶欠電費需依法採取停電措施的,提前7天送達停電通知書。
10.電力服務熱線「95598」24小時受理業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和電力故障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