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租賃的店鋪需要進行裝修,房東不上裝修我該怎麼辦
樓主簽合同的時候房東有沒有強調過你租鋪子時不能裝修嘛,每個租客租來鋪子都內是容為了做生意,肯定也就會進行一定的裝修。那麼你們欠租賃合同上就會涉及到這一塊的。你可以仔細看哈合同上怎麼說,合同沒有強調不能裝修,他還不讓你裝修,你完全可以讓他退房租,和一起租房期間產生的費用。另租一個地方。
⑵ 店面裝修期間房租怎麼算
一般是按常算的,不過要你跟房東談好。
⑶ 剛租的商鋪,裝修好了,發現租金太高,怎麼辦
我覺得我們應該在一開始就避免這樣的問題出現,如果在知道了之後,我們內就只能去接受它,容並且去挑戰它,當我們發現租金太高的時候,我們就只有去接受,但是我們可以做非常好的產品,讓更多的人來我們的店裡消費這樣的話我們就也可以賺到更多錢。
⑷ 店鋪裝修期間店主突然說漲租金
房租上漲是根據租房需求來制定的,法律沒有規定房租每年能漲多少這一種說法,但版是一般租房的時候簽合同一權般都是簽的一年的,合同期內是不能漲價的。如果合同期滿的,房東可以漲價,雙方協商決定,法律尊重市場客觀規律,原則上不幹涉。簽合同的時候說的多少錢一個月就是多少錢一個月,中間不能漲價,但是合同到期後房東可以漲價,房租主要是和需求成正比的,比如過年後那一段時間租房的人比較多,和畢業的那一個月也是租房高峰期,那一段時間房租就比較貴。漲房租是沒有法律明文規定限制的,只要合同到期很多房東都會選擇漲一定的房租,這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在進行漲房租的時候一般都是雙方協商的結果,國家對漲房租是沒有一定的規定的,但在進行協商的時候就需要具備一定的技巧。
⑸ 房租到期,裝修費用怎麼辦
協商解決
看原來的合同里有沒有約定,按照約定協商解決。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二百三十五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 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⑹ 剛租賃的商鋪需要裝修,裝修期間就開始繳納租金嗎
你好,大部分都是這樣的,但是具體的還是,你要和房東談的,你既然租了他的房子,要裝修 了,肯定要對所租商鋪負責的,要提醒你,租賃,要有合同,小心上當受騙!
⑺ 准備開店裝修期間一般租金怎麼算
看你找的場地是新的還是舊的,一般新建好招租的場地會給客戶一個裝修期,也就是裝修期間不收租金。
當然這也是要看實際情況定的
⑻ 我正在使用中店面裝修,裝修好後房東要加房租合理嗎
你們沒有租房合同。所以她加收房租你也沒法說。另外改裝之前你沒有和他打招呼,這也是你吃虧的地方。
和她協商吧。採取折中的方法
⑼ 我是新手打算租一間門面,聽說從開業時候才開始算租金,裝修期間不算租金,是有這回事嗎
一般來說租房租金都是按照你簽合同那天開始,只是房東可能會給回一定的閑置期;答
具體租金起算時間是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的,但是沒有從開業開始算的。
店鋪裝修時間會因為各種原因裝修完成時間不一樣。每個地域商鋪出租都有差別,
像我們這個地方商鋪基本上房東會給出一個月的空置期,別問我為什麼這么專業,因為我曾經是做房地產職業顧問的 (中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