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租房期间电器的维修费该由谁来负担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专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属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Ⅱ 出租房内的家电故障,该有谁来处理维修,.
租房期间家用电器由谁来维修,以合同内相关约定为准,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由房东(甲方)负责维护维修,如甲方未能及时进行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保留相关票据,由房东负责报销或从租金中扣除。
2、由租户(乙方)负责维护维修,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确保屋子现有设施设备及电器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与乙方交接确认后,此后所有设备在使用中所造成损坏的维修由乙方负责。
(2)出租屋家电维修怎么算扩展阅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法规第十三章第二一十七条至二十二十一条中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如没有明确约定则应由承租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的责任通过协商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为避免租房人与房东因家电故障出现纠纷,承租双方最好在合同中明确家电故障的维修义务。
建议:电器类都属于消耗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属于非人为原因正常损坏,可找房东协商,找上次层修理过的维修点进行再次维修。如果超过上次维修质保期,且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费用较高且你方租赁该房屋时间也较短,可和房东协商费用分摊问题。一般电器使用年限都在8年左右,如果该电器严重超期,请与房东沟通更换,不仅严重耗电也会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发生。
Ⅲ 出租房里的电器坏掉了,修理费该房东出么
这个费用你们需要出一部份的,你可以和房东商量一下再说修不修,如果你已经修了房东会拒绝分摊的,维修费用太贵了。
Ⅳ 一般出租的房屋,里面的电器坏了应该由出租房修还是承租方修理呢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版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权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Ⅳ 房屋出租里的家电坏了所产生的维修费该谁出房主还是租户
要看自然损坏还是认为损坏,自然损坏,因为老化等原因坏了一般是房主来修的,如果是明显人为损坏,那是由租户付的。
Ⅵ 出租房家电维修到底是谁负责
大家电只要不是人为破坏一般都是房东负责的!除非是自己买的!
Ⅶ 出租房里的家电坏了是不是要房东负责维修或重新购买
根据合同约定,合同上对家电都有约定,普遍比较多的是,主要电器自然损坏由房东负责,人为由租户,其他易损,消耗品一般都是租户自己承担的,具体以合同为准,租房之前最好明确好责任,最好写在合同上。
Ⅷ 租房期间如果家电坏了维修费是房东出呢还是房客出
房客指南:出租房内家电正常损坏房东应该负责07-11-29 19:09 发表于:《南京家电维修,南京阳光家电》分类:未分类在南昌,花500元能租到带家电的房子。可当许多租客住进去才发现所谓的家电都是二手的,使用一段时间易坏。可一旦坏了,麻烦就会接踵而来。水泵锈坏房客却得赔钱近日,九江来昌打工的罗先生向记者反映,7月份他在船山路一带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由于房子在七楼,房主给配了个水泵。8月底,水泵破了个大洞,水直流到了底楼小卖部里,害得罗先生又是赔礼又是道歉。找到房东,对方却表示水泵是因使用不当而坏的。后来罗先生通过一位修理工得知,水泵是自然锈坏的,没法修。罗先生又找到房东据理力争,可是房东还是表示,东西总是会用坏的,你用坏了当然得修。对此,罗先生只好无奈地买了个水泵。出租房内家电多为二手货9月12日,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多家出租房后得知,这些出租房里的家电几乎都是二手家电。一位李姓房东私下向记者透露,他所出租的房子里的家电都是他以前用过的,而大多数房东为了节约成本,很多直接从旧货大市场买来二手家电。正常损坏房东应修理家电那么,出租房里旧家电出现问题谁来负责呢?对此,记者咨询了西湖区消协工作人员贾飞。他告诉记者,出租屋里旧家电出了问题,如果是房客人为损坏造成故障当然要赔偿。可如果是正常损坏,维修则应该由房东承担。他解释说,因为配家电的出租屋租金相对要高,租金里自然包含家电正常维修费用。■消协支招西湖区消协向欲租房的市民建议,在租房合同中,应详细写明家电数量和名称,并对年限、安全性能方面作出检查,和房东进行统一核对。接着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在家电维修责任上和房东详细约定,然后将约定内容加到租房合同附加条款里去。(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