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费者有哪些义务
现实问题
李某购买了某组装家具,但是未按说明书的要求正确安装专,后家属具因错误安装断裂倒塌,将李某新铺的实木地板压坏,李某找到组装家具的商家要求退货并获得赔偿,商家以其未按说明书正确安装致使家具受力不均匀而断裂为由拒绝退货并赔偿,李某想不通。那么,法律对此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还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爱护商品,尊重经营者的劳动和服务;按照说明书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商品,按照服务规定接受服务等等。
李某在商家已经提供安装说明书的情况下,仍然不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致使该家具断裂的责任在李某,所以,李某不能因此而要求商家进行赔偿,更不能把因其行为造成地板被压坏的损失要求商家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 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
经营者的义务有10种: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商内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4、提供容真实信息的义务;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7、保证质量的义务;8、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3. 义务有小家电批发市场吗
义乌小家电批发市场位于宾王路边101号,距铁路义乌站200米,中国小商品城宾王服装市内场对面,依容托商城全国性的流通网络,吸引了一批拥有全国和区域性家电产品、总经销厂家。
义乌小家电批发市场主要经营家用电器、音响音像设备、厨房设备、通讯器材、电脑及配件,是浙中地区规模较大的现代化室内家电专业批发市场。市场采用灵活的经营机制,按照商家的需要构筑营业用房,实行全店面式灵活规范的框架布局,提供工商、税务、金融、运输、物业一条龙服务。市场主楼“义乌大酒店”为了大客户提供住宿、餐饮、娱乐、办公、休闲等一系列最佳服务。
对名优新特产品的引进,市场专门设立代理机构,采取市场荣誉担保签约,为商家寻找合作伙伴牵线搭桥。目前义乌小家电批发市场已有三洋、松下、飞利浦、长虹、tcl、格力、康佳、创维、西湖等一千多个名优新特产品进入市场,并已与商家签定了二百多个地区总代理。
4. 义乌市天赖家电商行这家商行代理过中汇支付的POS机·,有人急找这个代理商
天罡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POS机销售 信用卡办理 信贷办理!
二清POS机危害:版
二清机,权是指经过二次清算的pos机。商户刷卡的资金经过银联或具有收单资质(获得央行颁发支付许可证)的机构没有直接清算到本人的银行卡,而是清算到他人的帐上,然后被汇到本人的银行卡上。为了避免执法机关的打击,有的二清POS机只能使用1-2个月,最多不超过3个月就会被停机,给用户造成很大损失!万一有一天资金出现问题了,先想想去哪里哭吧。
5. 卖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1、交付标的物来,转移所源有权的义务; 形式:★现实交付,实际交给买方;★拟制交付,标的物凭证交付;★简易交付,合同成立前已在买方处;★占有改定,出卖后再借给卖方使用;★指示交付,标的物处于第三人占有。 2、瑕疵担保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转让的所有权是完整的
6. 经营者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啊〉
经营者的主要义务:
◇ 第一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 第二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 第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 第四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 第五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的标记。
◇ 第六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 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 第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闪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7. 业主有哪些义务
现实问题
袁小姐购买了某市郊区的别墅一套,拿到房地产权证之后,她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业主了,对于自己有哪些权利她大致知道,但是自己作为业主还有哪些义务呢?
律师解答
对于业主来说,其所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并不比权利少,具体分为以下几点:
第一,对共有部位和共有物承担的义务
(1)不非法占有的义务;
(2)不非法加害的义务;
(3)分摊管理费用的义务;
(4)业主不得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二,共同管理的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 经营者有哪些义务
经营者的义务有10种: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商品内和服务安全容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7、保证质量的义务;8、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