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最低中标价法的评标办法怎么编制
评标依据除构成废标的重要商务和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外,还应包括: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中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在允许偏离范围和条款数内进行评标价格调整的计算方法。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制定投标文件,并具体说明其投标响应情况。凡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重要商务和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根据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等要求情况。投标响应高于标准的,不考虑降低评标价;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偏离招标文件要求一项,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中规定比例(一般为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
最低评标价法是《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评标方法之一。根据《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适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的的前提条件是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要素评定出各投标人的“评标价”。再剔除低于成本的报价和明显不合理的报价,以提出“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Ⅱ 政府采购法评分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什么是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扩展阅读
政府采购法的重要性及意义:
公开采购信息是避免采购腐败的重要一步,但也难以一招制敌、一劳永逸。为最大程度减少采购乱象,还应将“双随机一公开”落实到位。按照制度设计,财政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从采购机构主动晒采购信息、嵌入内控管理环节,到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管理转型、构建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再到激发公众参与热情、让监督发挥效力……合力之下,政府采购正朝着少花钱多办事的方向稳步前行。当政府采购全流程都充满阳光的味道,政府公信力必将得到更大提升。
Ⅲ 93. 下列哪些情形不符合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 )
93. 下列哪些情形不符合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 BD )
A、 某市工商局在招标采购中专,因符合属技术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废标
B、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C、 某区卫生局在政府采购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
D、 某县人民政府因需购置一批办公电脑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参与竟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如是少于两家即可废标所以A正确,要求供方提供资质证明,这是必走的一个环节。是验证供方是否具备竟标的能力和资格所以C正确,不应当选。
B和D,一个是集中采购另一个是单一(定向),如果这样操作会让采购过程失去透明度,极易造成诸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中饱私囊等不良现象出现,所以应杜绝。
Ⅳ 什么是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最低抄价中标评标法事实袭上应该是指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总报价最低为最终中标人。
含义包括:①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投标中标的前提条件;②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③投标价格应处于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围之内,这是为了制止不正当竞争、垄断和倾销的作法。
Ⅳ 什么是工程放线,具体都赶什么
AAAAAAAAAAA:工程发包的一般规定
参考网址:http://www.ggjs.com/anqun/fagui0/jianzhufa3.htm" http://www.ggjs.com/anqun/fagui0/jianzhufa3.htm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
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
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
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
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
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 发 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
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
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
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
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
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
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
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
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
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
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
应商。
BBBBBBBBBBB:2、“评标价”法(名词解释)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22、什么是最低评标价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如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关于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的探讨
一、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的概念
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这其中对于条件(一),我们可以理解为目前较为常用的定量综合评议法(如百分制评审法)评标定标,即评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标标准,例如投标人的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经营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以累计得分最高的投标为中标。而条件(二),我们可以理解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定标,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投标中标的前提条件。2.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3.投标价格应当处于不低于自身成本的合理范围之内,这是为了制止不正当的竞争、垄断和倾销的国际通行作法。
有不少世界组织和国家采用合理最低评标价法。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采购示范法、欧盟理事会有关招标采购的指令、世界银行贷款采购指南、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准则,以及英国、意大利、瑞士、韩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招标方应选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中标。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评标价是一个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衡量投标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它除了考虑投标价格因素外,还综合考虑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并将这些因素应尽可能加以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加权计算得到。我们可以认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是定量综合评议法与最低投标报价法相结合的一种方法。我们认为定量综合评议法适用于大型建设工程或是部分技术非常复杂、施工难度很大的工程,有些世界组织和国家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法适用于简单的或标准化的采购,我们认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多数的技术一般、施工难度不大的工程。
实行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的优点在于:1.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2.合理适度的增加投标的竞争性,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3.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苦练内功,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4.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减少工程腐败现象。5.与国际接轨,便于抓住入世机遇和尽早进行应对准备;
Ⅵ 服务类咨询项目一般采用哪种方式比较合适什么是最低评标价法
服务类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综合评标价法两种。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回主要因答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Ⅶ 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和低价中标法怎么评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已有意识地引导履约担保向高保额发展: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对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探索实行高保额履约担保”后,9月30日住建部也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的探索实行高保额履约担保。
另外,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也删除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投标保函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规定,为投标担保留下了提高保额的创新空间。
从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出发,利用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建立起彼此相对独立又相互依赖的权、责、利作用机制,是完善最低价中标法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推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市场化、鼓励投标群体产权多元化也是必要的配套措施。
综合来看,最低价中标作用的发挥,以市场机制完善、风控措施到位、信用体系完备为前提。在推行最低价中标法的同时建立健全约束保障机制,从法律、技术、道德层面对招投标进行全面约束,方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Ⅷ 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后半句是什么意思
后面一句指的是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制定投标文件,并具体说明其回投标响应情况答。凡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重要商务和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根据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等要求情况。投标响应高于标准的,不考虑降低评标价;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偏离招标文件要求一项,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中规定比例(一般为1%)。
(8)什么是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扩展阅读
最低评标办法是《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评标办法之一。根据《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最低评标办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办法。
即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统一的价格要素对最低报价进行评审,提出最低报价。投标人为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方式。最低评标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和一般服务项目。
采用最低评标法的前提是所有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要素,对各投标人的“评标价”进行评审。提出“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取消低于成本报价和明显不合理报价,被选为中标候选人。